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耕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耕地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耕地无法对所有权进行继承,但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承承包权,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享有承包继承权,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也就是说,耕地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家庭承包形式的责任田,不适用赠予和继承。个人承包的荒山、荒沟等五荒地可以依法赠予和继承。对地农村耕地的继承处理情况,应当严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在继承行为发生之前,需要对个人的财产进行认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只能对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对于耕地,由于个人并不具备财产权所以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家庭生活当中
      在家庭生活当中,由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或者是子女的财产纠纷分割问题,有时需要对于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在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上,法院会参考当事人的意愿......


·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可以吗?
      海口市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可以吗?近期,一些不法份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信息或短信骗取参保人信任,以代理办理社保为由,骗取钱财。您有很多......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在离婚时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债务方面也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债务是由于......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怎样进行没收财产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往往没收的是犯罪分子的个人合法财产,此时对于犯罪分子家人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处理的。那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究竟......


·东莞申请专利要多少费用
      东莞申请专利要多少费用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申请费: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外观设......


·网络财产侵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有可能遭遇到财产权的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但是,随着现在互联网的发展,又出现了电子货币,现实中的货币可以变成虚拟的网络货币......


·公司待岗多久可以辞退?
      公司待岗多久可以辞退?公司可以辞退持续待岗6个月的职员,一般来说只有在公司裁员时才会出现待岗职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减刑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要是你以为针对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减刑的话,那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这是为了更好的打击犯罪。若需要对罪犯进行减刑......


·年终奖20000扣多少税?
      年终奖20000扣多少税?为了防止纳税主体不按照既定规定流程缴纳税额,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


·离婚夫妻的房产该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家庭冷暴力指的是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肢体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莫、轻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