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在下列标准二倍以上的;
  
  ①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③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④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⑤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上述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3、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上述条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若是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传播淫秽物品构成治安处罚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处罚。即,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传播淫秽物品构成治安处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在下列标准二倍以上的;
  
  ①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③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④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⑤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上述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3、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上述条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若是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合理合法调岗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因为多种因素影响,许多公司面临优化工作岗位、调整产业配置等难题,如何合理合法调岗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密切相关。用人单位调动岗位的......


·离婚时保险合同的财产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合同的财产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


·商品期权交易风险有哪些
      商品期权交易风险有哪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在商品期货之后,我国又拟推出商品期权。这种金融工具有助于健全期货市场,推动金......


·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2023
      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2023一、个人股份转让怎么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哪些
      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哪些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


·劳动合同要怎么签
      劳动合同要怎么签(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城市,但是很多时......


·征地补偿费使用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使用办法是什么?在当今这个时代,征地对于老百姓们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了,茶余饭后,人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您都知道,我国......


·打架致人轻伤影响上大学吗?
      打架致人轻伤影响上大学吗?打架致人轻伤基本上不影响上大学,如果被判刑的话就会留下案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


·夫妻离婚是否有精神补偿?
      夫妻离婚是否有精神补偿?一、夫妻离婚是否有精神补偿?受到精神伤害的可以要求离婚精神补偿,由于离婚精神赔偿是对因法定的四种原因遭受精神损害的......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怎么转让,要盖哪些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怎么转让,要盖哪些章?一、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怎么转让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