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去哪更?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以下为农村宅基地换名需要满足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哪些情况会被收回?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以确权,要被回收。
  
  4、城镇居民违反规定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这宅基地将予以回收。
  
  5、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宅基地
  
  因为非集体内部成员不享有宅基地继承权,所以国家将予以回收宅基地,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6、村集体内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
  
  五保户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国家予以回收。
  
  7、国家征用的宅基地
  
  为建设开发新农村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国家会征收部分农村土地用于建设某些工程,给农民相应补贴,这类土地要回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不仅是驾驶人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行走在道路上的人们的......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一、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夫妻分开多少年都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要想;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


·一、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
      一、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变更孩子的监管权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监护权变更法律程序: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


·我的车被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对于高空坠物的情况也有相关的规定,很多人以为高空坠物只是单纯的一种情况,但是高空坠物实际也要分情况,不同的情况......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


·执行和解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执行和解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立协议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是对建筑工程及其材料从多方面进行依法检测并出据检测结果的活动。在我国,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组织要经过......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借贷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到期后债务人没有还款意向的情况下向债务人讨债。不过,如果在借贷关系发生之时,借贷双方因种种原因而......


·一、公司怎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怎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1)试用期不合格;(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适用末位淘汰制度)(3)严重失职,......


·应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会判几年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