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设备招投标流程?

医疗设备招投标流程?
  
  现代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医疗设备和技术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起着巨大的作用,而随着招投标方式的推广,医疗设备的采购也使用了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竞争,来提高医疗设备的性价比。医疗设备招投标流程与普通的设备招标流程基本是一样的,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招标流程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1、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状况,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书等。
  
  (三)其他程序
  
  投标商考察现场;招标答疑并对招标文件作出补遗;投标商编制标书;投标;开标;评标;颁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二、投标流程
  
  1、研究招标文件。重点是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程范围,供货范围,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工程量表,技术规范要求及特殊要求等。
  
  2、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重点调查研究的方面是:
  
  (1)投标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力与材料供应状况,设备市场租赁情况,专业公司的经营状况,价格水平等。
  
  (2)认真调查研究具体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环境。如地质地貌、气候、交通、水电等的供应和其他资源状况等。
  
  (3)工程业主方项目资金落实状况,参加竞争的公司状况。
  
  (4)参加现场踏勘与标前会议交底、答疑等。
  
  3、复核工程量
  
  4、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2)施工方案是报价基础和前提,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应在技术、工期、质量、安全保证等方面有创新,利于降低施工成本,对招标人有吸引力。
  
  (3)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4)确定正确的投标策略。在信誉、低价、缩短工期、改进设计、先进、特殊的施工方案中体现。
  
  技术标的策略内容:突出自身的优势,如装备、技术力量、业绩等;突出质量管理,质量水平尽量优于业主要求水平;突出工期掌控优势,在满足业主工期要求的同时,提出适当缩短工期的目标和措施;向业主提出一些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及一些优惠条件。
  
  商务报价策略可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突然降价法、无利润竞标法、先亏后盈法等方式进行报价。
  
  5、提交投标文件
  
  (1)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即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超过日期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技术指标、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报价限额等。
  
  (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
  
  故工程投标程序是:
  
  研究招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复核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开标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二)评标定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3、评审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
  
  4、开、评标过程中,有效标书少于三家,此次招标无效,需重新招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设备的招标看似与普通人无关系,但是却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通过招投标的交易方式,可以规范医疗行业的采购以及降低医疗设备的成本。以上便是医疗设备招投标流程的具体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可以向网站的在线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结婚八年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结婚八年成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婚前财产结婚八年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结婚八年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维权途径有哪些?1、协商的维权途径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


·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
      存单质押收益权的问题收益权标的物的范围界定收益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为标的而成立的质押。史尚宽先生认为......


·工程质量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含义是什么?工程质量是否过关,关系到以后该工程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所以它需要施工方和项目方共同重视。但有些施工单位对......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


·伤害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人是容易冲动的生物,也许是两人之间的口角小摩擦引起的争斗都有可能触犯法律,从而被定罪并赔偿损失。了解伤害罪的定义,不仅能避免自己因斗争触犯法......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一、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若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一、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


·我们国家对童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任何的单位都不
      我们国家对童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这一点您都知道,任何的单位都不得违法雇佣童工从事劳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很多单位对于应聘人员的年龄把控......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合同作为我们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