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有什么规定?

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有什么规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十四条 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第六十五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十六条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义务或者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十七条 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被许可人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第六十八条 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行政机关日常行政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能否建立一个廉洁、高效和法治的政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管理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转个人部分都会划进个人管理账户,但是......


·醉酒留下的案底是否能消除
      醉酒留下的案底是否能消除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


·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理赔偿
      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理赔偿近年来,由于酒驾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这同时也给开车的人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使他们对开车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随之而......


·橱柜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
      橱柜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橱柜购销合同范本甲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乙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盗窃被判拘役3个月能进电子厂吗?
      一、盗窃被判拘役3个月能进电子厂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工厂要求不同则能否能进是不同的。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不能够辞退孕妇的,或者是要求相关的方面赔偿金,不管怎......


·抢劫杀人量刑标准
      抢劫他人财务是违法行为,但是社会中还是不少人为了钱财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因受害人反抗抢劫而被杀害,那么抢劫杀人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后能领多少
      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职工,亦或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都是一样的。养老待遇就称为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


·河南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几种?
      现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和企业非常的多,对于公司和企业的管理也是非常的麻烦,以为公司和企业的种类和大小都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和公司是有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