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孩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小孩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一、小孩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指父母家长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儿童车祸赔偿计算方式及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父母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11、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2、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企业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但是很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是时候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此很多企业都会选择......


·假协议离婚后财产反悔可以起诉分割吗
      一、假协议离婚后财产反悔可以起诉分割吗?可以,当事人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


·一、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什么?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流程是:企业申请破产、进行资产清算、偿还债务、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相关费用。《劳动合同法》第......


·2023定金罚则的内容是什么
      定金罚则的内容是什么“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离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一、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5日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


·两次交通肇事都被判缓刑合法吗?
      两次交通肇事都被判缓刑合法吗?合法的,如果执行完缓刑考验期后五年之后再犯罪的就可以继续适用缓刑,否则不适用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


·犯了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


·骗工伤保险应该怎么处罚?
      骗工伤保险应该怎么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