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软件的名称。软件名称是确定转让合同标的的基本依据,因此必须在合同中订立。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权利种类是指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等著作权人的原始权利。地域范围是指受让人享有权利的地域范围,一般是指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如果仅仅是中国的某一省区,则不认为是权利的转让,而是许可使用。
  
  3.转让价金。价金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转让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转让价金可以一次总付,也可以分期付款。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任何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前五项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条款,对于合同解释、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法院等问题,往往也需要著作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予以明确。尤其是对于涉外著作权转让合同,管辖法院条款尤为重要。
  
  根据著作权法和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当是书面合同。这是否意味着所有非书面形式的著作权转让合同就不具有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36条、第”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应当注意的是,软件著作权中某些财产权的转让,往往会导致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受到一定限制。对于未发表的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往往会导致发表权的丧失。例如,软件著作权人将复制权和发行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行使权利必然导致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丧失,不能因为转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转让发表权就认为受让人无权发行该作品。此外,对于软件著作权,发表权、署名权等人身权性质的权利也是可以转让的。
  
  还应当注意的是,对于合同成立与否、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解除、违约责任等合同法的一般性问题,著作权法和软件保护条例中没有规定的,都应当适用合同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单纯的自己吸毒的行为仅仅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不过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强迫他人吸毒的情况,那么此时这样的行为是否会构成......


·私募基金设立方案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设立方案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


·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单位给开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如果不能延续,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之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


·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
      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一、质权1、定义: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


·事业在编员工被辞退的程序是什么?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过程:1、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


·2023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疫情期间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来办理退税程序,在年收入未达到6万时,可以根据预缴的情况申请退税处理。纳税人因为......


·度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许多人在遭遇此类事件之后想要向对方索偿,但是由于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参考,因此他们所提请的诉求经常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今天......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一、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关于合同......


·为买房子假离婚违法吗?
      如今,各地相继出台了限购令,主要是为了遏制房价的虚高,同时也为了能够打击一些炒房的人。但有的人仍然想方设法的购买房产,比如有的夫妻就为买房子......


·行政处罚决定书没签字有效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没签字有效吗?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控手段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控手段是什么(一)善于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资料,妥善保留来函电合同内容除双方的协议以外,还包括一些单方函件,如各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