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行政复议?

什么是行政复议?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三、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已作出的证据;对不作为申请复议,应提交本人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且所申请事项属于被申请人职责范围的必要证据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载明哪些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复议请求事项;
  
  4、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5、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6、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拘留多久可以起诉?
      一般拘留多久可以起诉?一、一般拘留多久可以起诉?一般刑事案件,拘留至起诉,法定期限是四个月左右,拘留至逮捕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期限一般为二......


·兼职工作算劳动关系吗?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迅速,人们的生活压力也随之增加。有很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面对激烈的竞争,都会选择进行兼职的方式,为自己赚取更多的收入,从而应......


·放弃继承权可以附条件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附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


·行贿罪证据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行贿罪证据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


·一、出现醉驾可以出国旅游吗?
      一、出现醉驾可以出国旅游吗?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工作人员解答说,醉驾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被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后,办理不了出国签证。刑......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办理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办理公证?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办理时需要遵守书写、提交申请书→公证处受理请求→遗嘱原件的审查→批准公证→......


·刑法与民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与民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刑法与民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刑法与民法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是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公司法里有公司标志可以变吗?
      公司中都会规定公司的字号问题,包括商号,商标等等,公司在社会上经常常见,有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很多人又会疑问,企业和公司到底是什么区别,其实二......


·分居三年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三年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三年不是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登记管理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必须具备的能力,政府也应该对此做出具体的规划,防止盲目规划出现的不适应市场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