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诉讼由医方举证。在其他民事赔偿案件中,伤者也需要从医疗机构取得病历资料,通过司法鉴定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

    医疗证据是伤病者在就医中由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形成的。在医疗事故中的医患双方由于医疗机构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的证据材料,具有较强的证据能力,而患者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患者往往因举证不能从而无法获得相应的权益。由于双方在证据掌握上不平等,患者无法获取病历、手术记录等资料,往往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为了保证病历资料的客观真实、系统完整及公平、公正地判定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涂改最直接影响到病历的真实性及鉴定结论的公正性。涂改是指在病历书写完成后为掩盖原病历的真实性而违背客观事实所进行的涂抹、修改,其目的是为了逃避责任,谋取不正当利益。但这种涂改应同病历书写过程中因笔误或其他正当理由而造成的修改严格区分开来。《医院工作制度》中规定上级医师可以审查修改下级医师记录的病历,正常情况下医师因笔误或上级医师审查需对病历作出修改时,应保证原记录清楚、可辨认,修改时使用不同颜色一般为红色 墨水书写,注明修改时间并签名。如遗漏重要内容需要补记时,医师应在发现后及时补记,位置与上次相关病程记录紧邻,注明补记时间并签名,也可以与上级医师同时签名。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师不得再对病历进行修改。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民事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三种选择的办法无疑是建立在病历资料全面、客观、真实之上的。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山东潍坊部分不幸遭遇到工伤的员工,因为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可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员工本人赔偿,......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一、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属于发明创造,也都收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所以从本质上俩说两者都是相同的。但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有明显的不同。发明......


·网络诈骗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一、网络诈骗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一)、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嫌疑人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制作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老人写的遗嘱只有内容和形式都合法才是有效的。遗嘱内容合法有效必须符......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


·正本提单什么时候出
      正本提单什么时候出在外贸交易中,正本提单是不少朋友的选择。正本提单有严格的提单制度,确保出口和进口货物的严格规范。对出具正本提单的时间也规定......


·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
      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一、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1、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


·涉及什么案件会搜家
      涉及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均有可能搜家。搜家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找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或者对有关证据进行临时保存,只要是为侦破案件需要,符合法定的......


·超退休年龄工伤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有的人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认为自己身体还可以,也有可能是出于生活的需要,而选择继续工作劳动。那在这种情况下,超退休年龄工伤的话,此时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