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身亡后赡养费如何赔偿就要看被扶养人实际的情况;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二、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2、致残赔偿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导致受害者死亡的,那么赔偿义务人就需要给予死者直系亲属相应的费用,但对于应该要如何支付就要看被扶养人实际的情况,年龄越大一般所受到的赔偿就会越低,但如果不矛支付这笔金额的话,那么受害方是有权利起诉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那个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遗嘱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建设的开放,农村很多年轻人因为工作和生活大部分在城市的原因,导致把原来在农村的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当户口发生变化后,可能就会涉及农村房......


·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住房都是父母给予的,父子之间房屋过户分为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实际上,双方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比较多,因为会省去大笔的税费。那么......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一、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一般不是构成虚假诉讼,因为双方离婚的判决是具有法......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事故后的伤害程度是否达到了劳动工伤的赔偿标准,其实《工伤保险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1.伤残......


·参与非法集资资金如何返还?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怎么走一、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怎么走???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


·交强险三七责任怎么赔?
      ?交强险三七责任怎么赔交强险三七责任的赔偿主要是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


·期待利益要具备什么条件
      期待利益要具备什么条件期待利益的构成要件,是期待利益能否成立所应具备的条件,它对于具体确定期待利益范围,至关重要。期待利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对外投资吗
      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对外投资吗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对外投资。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是需要根据清查的范围、时间和执行单位的不同而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