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会怎样处罚?

考试作弊,一直是对诚信社会的公然挑战,也是对积极认真对待考试的学生的一种不公平对待,为了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国家近期将考试作弊列入刑法之中,重拳治理考试作弊,而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将为你详细解答。一、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会怎样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哪些情节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严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者,会受到法律相当重的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借此机会劝告有意者,不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在各类国家考试中依靠自身去努力。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也欢迎你到网站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会面临什么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会面临什么后果?一、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很多人只会在意自己最后拿到工资总额是多少而不去在意究竟自己的工资是由哪几部分组......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


·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会有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这时需要做出及时的处理。对此,国务院做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请......


·双方斗殴造成一方骨折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双方打架斗殴,势必会造成其中一方受到损害,或者双方都受到一些伤害,如果说造成其中的一方骨折,那么是需要有相应的工作人员......


·遇到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1.过法律途径解决。(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债权的时效是3年;(2)确定的这个客户是公司......


·民法总则中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不同之处 民法总则发布出
      民法总则中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不同之处民法总则发布出台以来,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这部法则里的内容从人还是胎儿时期的相关权利,到去世后......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生活中经常存在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而且不乏虚构事实完全恶......


·在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
      房屋出租后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可以撤销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可以撤销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下,提出申请撤销,具体情形如下所述:1、性侵害、出卖......


·基层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我国《劳动法》又不了解,自身利益受到
      基层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我国《劳动法》又不了解,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常常不知道怎样去维护,劳动纠纷经常发生,这时候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