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判决执行期限

民事判决执行期限民事纠纷在如今社会中还很常见,法律案件的增多,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也有利于法律的不断完善,能更全方位地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群众对民事纠纷的判决执行期限也相当的关注。接下来,我们来大致了解一下民事判决执行期限的基本内容。
  一、民事判决执行的期限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失效的中止、中断,使用法律有关诉讼失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注(起算点事从裁判文书生效后开始,即一审的民事裁判文书需要过15天的上诉期,二审的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申请执行后,从法律规定上说,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法院应当在6个月之内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1、含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其特殊情形
  1)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天.2)
  判决生效后,由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执行人的不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也不同。(其只要有一方是自然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在判决执行书生效后的一年内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其双方都是单位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在6个月内在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3、无论何种情况,超过法定期限后,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民事判决执行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两年。在如今的社会中,我们确实应当多利用闲暇时间学习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法律的内容贴切日常生活,学习过程中对于法律上的语言也不过太过生涩。对于民事判决执行期限,我们更应当在事前了解其基本内容,以便保护自己应有权益。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工程质量问题是国家关心的重点问题,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的规定。但是不同的工程所需要的质量等级是不一样的,不能......


·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怎么支付补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有些企业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首页)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首页) 商标:类别:注册号:商标局发文号: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


·犯绑架罪如何判决处罚?
      犯绑架罪如何判决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婚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再更改。如果在离婚......


·一、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如何分割?
      一、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如何分割?关于家庭子女共建财产的分割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


·如果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基本上每一个离婚的家庭都会涉及到一些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类似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进行很好的解决的话一般来说是不可能进行协议离......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外地人借钱该怎么写借条?
      外地人借钱该怎么写借条?外地人借钱写借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不用化名或者小名。2、应当写清......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