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护人证明哪里开您知道吗?

在生活中监护人一词您可能听到不少了,无论是未成年的孩童还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是已是耄耋之年的老年人,都需要一个监护人来履行照顾的义务并确保他们的相关权利,尤其是后者,为了减少法律纠纷,更好的完善权利就需要开具一份监护人证明。那么,监护人证明哪里开?法律上如何确定监护人?针对这些法律问题,为您整理了下面的法律知识。
  
  一、监护人证明哪里开?
  
  您可以到被监护人所在居委会或派出所咨询开具。
  
  二、谁可以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就是针对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以及如何确定监护人我们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您可以到所在居委会及派出所开具,并根据我们整理的知识来实际确认监护人顺序,希望这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同时因为文章篇幅限制,我们未能详尽解答,如果您还有存在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的网站律师,我们也将竭诚为您奉上最专业的法律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版权许可合同模板是什么?
      版权许可合同模板是什么?对于很多写作的人来说自己的版权如果被侵犯就会给作者的利益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人们对于版权十......


·合同纠纷的类型?
      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2023一、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纠纷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划分:(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二)口......


·自己怎么交五险一金 如何交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1、辞职后,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不可自行缴纳。2、辞职后,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
      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法律对人们的行为作出了约束,人人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运营一家公司也同样如此,公司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在我国去法院怎么起诉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在我国去法院怎么起诉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一、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


·合同到期与办离职手续有时间期限吗
      合同到期与办离职手续有时间期限吗?合同到期与办离职手续没有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没有拿结婚证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拿结婚证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1、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同......


·起诉离婚需要怎样的手续
      不管是想要通过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离婚的,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但很显然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


·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担保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的,为了保证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而设立的一种权利。我国法律对于担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