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两者有什么不同?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3)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根据各案情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且受理此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形成的同居关系,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或要求关系时,法院则不予受理。此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属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即使不去补办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对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也必须予以认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来审理。而如果属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状态受到法律保护,则必须补办结婚登记。同时,在身份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的认定,所生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能否以配偶身份享有问题等方面,也会使两者面对不同的处理结果。综合上面所说的,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这两者情况都是属于没有按规定进行登记婚姻,但这两者是属于不同的情形,一种是完全不受法律的认可,但对于另一种只要在时间之内都可以受婚姻法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看实际情况,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者的重婚罪怎么赔偿
      犯罪者的重婚罪怎么赔偿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重婚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那么针对合伙企业法人借贷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温岭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怎样计算
      温岭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怎样计算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


·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主体是行政许可行为的实施者,它的设置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许可的实施效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步,因此当事人一定不能粗心大意。而在具体申请工伤赔偿之前,也会有一些时......


·一、一般驾驶员喝多少是醉驾?
      一、一般驾驶员喝多少是醉驾?司机醉驾如果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的,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


·合同签了短期之内可以毁约吗
      合同签了短期之内可以毁约合同一般签了就不可以违约,除非你们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内容违法,这样可以主张无效。二、合同毁约怎么办1、根据《民......


·卸防借条被损的方式有哪些?
      卸防借条被损的方式有哪些?卸防借条被损的方式后最好能复印、照相进行证据保留;以免原件丢失或者是是被撕毁导致举证困难;如果是通过银行账户汇出借......


·入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随着当前劳动力市场的繁荣发展,劳动者有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和选择权,但这个选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面的,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劳动者能力不够,可以不......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一、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