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一、关于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二、债权人会议公告模板
  
  债权人会议公告
  
  ______企业破产申请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人民法院受理。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在________________(会议地点)召开第____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讨论_____________等事项。特以公告通知请企业债权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管理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7、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
  
  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相关知识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该如何写,在上文为您提供了一个模板,并且介绍了债权人会议有哪些内容,总共有7项。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债权债务方面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婚前男方买房写2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男方买房写2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下: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


·关于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免责情形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


·二手房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这些都是关系到购房者利益的事情,因此也是需......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需要哪些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


·看情况
      看情况,如果当事人确实已婚的话就不能再领结婚证了,否则构成重婚。若是婚姻状况信息更新不及时,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标准及补偿情形
      当员工被辞退或主动辞职时单位都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当然这所有的前提为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存在恶意辞退的情形是要负一定法律责任的,不管您身为......


·去换土地使用证收费吗?
      换土地使用证收费吗?一般情况下来说,土地使用证的新旧不影响土地使用证的效力。但前提是,旧的土地使用证上的有效期还没过,一旦过了有效期就需要换证......


·买房在很多人的人生中都是一件大事
      买房在很多人的人生中都是一件大事,而在商品房的买卖中,为了保证房屋的买卖能够如期履行,就会签订购房合同。如果买房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好坏,对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有着重大的影响,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制定好完善的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