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只有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坐牢。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在其他情况下,对方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能力进行赔偿,那也不会坐牢,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
  
  
  1、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2、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就代表着主责或者是全责的司机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但只要在事故的认定中没有构成犯罪,那么就只会给予民事的赔偿,而对于刑事的责任是不需要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惩罚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惩罚是什么?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好是坏?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


·借条要是存在瑕疵的话要怎么办
      借条要是存在瑕疵的话要怎么办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等书证通常是当事人所能提供的唯一证据,对于上述书证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判......


·公司法人发生债务纠纷会有什么后果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一
      公司法人发生债务纠纷会有什么后果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会承担着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于公司的法人来说,公司法人不像您表面看上......


·取得地上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地上权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是不能取得所有权的,但是单位和个人可以取得地上权,也就是使用土地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土......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么算犯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
      对上市公司监事会要求是什么?(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十级工伤在伤残鉴定中是最轻的一种,但是只要是伤残,就应该得到补偿,工伤医疗费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单位报销,伤残补助金,十级......


·司法鉴定文书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司法鉴定文书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


·欺骗隐瞒签劳动合同是否一定会被解除?
      欺骗隐瞒签劳动合同是否一定会被解除?不一定,要看隐瞒了什么情况。有争议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


·派出所抓赌后办案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派出所抓赌后办案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在我国一些地区,聚众赌博现象非常严重,是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因素。派出所作为公安部门的基层单位,负责查处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