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拖欠工资的情况,在现实工作中比较常见。一般来说这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要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版权保护的好处有哪些
      版权保护的好处有哪些?一、什么是版权保护版权保护,又称著作权,最终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权法的实质是一种控......


·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
      电瓶车无证驾驶撞人后全责吗?无证驾驶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般如果没被交警抓到就没多大的事,但如果无证驾驶又遇上撞人呢?这种情况下,......


·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
      一般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这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求提起诉讼的一方提供相应材料外,同......


·不认罪会加重判决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
      公司注册要验资吗?一、注册公司流程1、注册公司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


·信用卡逾期一年能不能每个月少还点?
      信用卡逾期一年能不能每个月少还点?信用卡逾期一年的情况下,是不能少还的。银行鉴于持卡人的主动表现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记录,往往会同意延期还款,并......


·减刑可以减好多年 哪些罪犯可以减刑
      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这些都是有利于犯罪分子的制度,同时也是比较人性化的制度。当然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要求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才行。而其中减刑可以......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专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
      专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一、专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