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分别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当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义务
法定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三、什么是指定监护人 ?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针对上文,我们可以了解,监护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而言的。当法定监护人资格无法确定时,就需要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来确保被监护人权利得到保障。因法律自身的庞杂性,如果文中关于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内容未能解答您的疑问,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属于法治社会
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属于法治社会,在生活中很多的方面任何的一方面都是有法律的存在的。对于辞退员工我们您都知道是需要提前一个月的告知员工或者支付代......
·股权投资如何收益?
股权投资如何收益?经济的发展,让老百姓有了一定的闲钱,以前的人喜欢存钱,而现在的人却喜欢投资,用钱赚钱,而股权投资是现在热门的投资方式之一。......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可以让被告出吗?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可以让被告出吗?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可以让被告出,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费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样。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
·违法分包承担工伤责任吗?是劳动关系吗?
是用工主体责任,承担工伤责任,但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此不仅有最高院的案例,也有相关的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资证明书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
·试用期员工是否享有医疗期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在试用期内,也有可能发生员工受伤的情况,此时对于试用期的员工而言是否享有医疗期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
·我全责对方不定损影响
我全责对方不定损影响一般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双方会选择当下自行协商私下解决问题,但若如果协商不成,就会先报案,第一时间由交警来判定该事......
·公开发行股票有哪些条件
公开发行股票有哪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