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订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看看是否是真的没钱还,抑或是有钱不还。再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3、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4、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在15日后生效。5、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1、欠款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3、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综上所述,有人将钱借出去后,对方长期不还,或者无力偿还,发生这种事情,债权人最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去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判决,胜诉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冻结查封,经过查实,的确无力偿还,则只能等其具备还款能力后再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


·醉酒驾驶酒精含量多少
      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怎么处罚?
      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怎么处罚?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该如何处罚?摩托车在中国很多的城市都是禁止行驶在主环线内的,因为摩托车的管理难度大,违法行为频繁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在......


·讨债不让企业生产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给别人借钱,但是,由此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借钱给别人之后,是很难要回来的,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委托讨债......


·租客赖着不走算私闯民宅吗?
      租客赖着不走算私闯民宅吗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不属于私闯民宅,但是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租客的违......


·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 如今我国物流业十分发达,公
      公路借土回填运输合同要怎么写?如今我国物流业十分发达,公路运输是主要的货物运输方式之一。贸易公司经常进行货物的采购销售,就需要通过物流公司进......


·个人借款利息如何算比较好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在实践......


·公司法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市场经济主导下的社会瞬息万变,商机与危机祸福相依,一家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乃至无力清偿债务最终宣告破产的情形极其常见,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


·仲裁裁决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一、仲裁裁决的履行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