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比父母先死继承该如何进行?

子女比父母先死继承该如何进行?1、子女先于父母死亡,如果子女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中父母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2、父母去世后,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继承应当由子女继承的遗产。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2、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3、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关于代位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因违法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二、代位继承能分得多少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当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属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在继承份额之外,分得适当遗产。不过,生活中很多继承人都不愿意承认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更不愿意认可其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在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逝世的情况下,对家属来说是极为痛苦的。继承权的拥有对于不同情况的家庭也变得引人注意。希望广大相关群众冷静面对继承权的处理,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妥善处理继承权的继承,被继承人也最好是死者直系亲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了监外执行可以打麻将吗?
      一、判了监外执行可以打麻将吗?要看是否涉嫌赌博了,构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可能要坐牢,新案的刑期加上没坐完的刑期,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执行过程中又......


·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
      二手房的交易一般需要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虽然部分地区已经施行了不动产权登记证,实现了双证合一。那么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为了避免......


·情侣分手后应该怎么给分手费
      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过程中,所以,男女之间的不同人身关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费类型。因为分手费种类的不同,那......


·判缓刑会被开除公职吗
      在我国公职人员有多种多样的,一般情况下为大众所知道的公职人员,包括医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务员,当公职人员因为违反法律而被判处缓刑的......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何时可以开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这也是单位的责任,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无故拖延,迟迟不肯进行工伤认......


·海丰县征地补偿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
      作为有些读者能够了解,海丰县是我们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的一个小县城,那么这种小县城来说,他的征地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征地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呢,......


·疫情期间可以立案起诉吗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诉讼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


·“监护人”这一称呼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
      “监护人”这一称呼想必您都不会陌生,无论我们谁都有过监护人,而且我们也都有成为监护人的可能。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中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监护人是指对......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什么是医疗过错呢?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