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这一要件认为,无论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自身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如果侵权方能够证明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
      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一、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其实法人变更和公司有没有被起诉并无多大关系,只要法人没有触犯刑法并......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债权人在出借钱款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忘了约定还款期限。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出诉讼时......


·对方承诺的赠与可以索要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对你“画饼”,“我爱你,回头我就赠与你我一半的家产”等甜言蜜语。然而,等热情冷却,家产还未到手,此时是否可以向他索要这个“大......


·检察院延期15天的流程是怎样的?
      检察院延期15天的流程是怎样的?检察院延期15天的流程是首先由检察机关负责相关的案件审查起诉的责任人员提出申请,由领导决定同意之后才能够日延期15天......


·民事诉讼法庭调解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庭调解技巧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庭调解技巧1、保持中立姿态,以“五心”来指导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应注意摆正位置,保持中立姿态,充......


·一、交通事故备案没消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备案没消怎么处理?1、交通事故备案没消可以通过找到交警部门的专门负责人员来要求对案件进行消除。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一、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


·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是怎样的
      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是怎样的超过诉讼标的查封的处理会按照不同的诉讼请求金额来进行计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怎么判罚的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怎么判罚的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一、什么是票据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
      租赁东西时,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当事方往往会签订合同,而合同法上对合同的签订是有明确流程规定的,尤其是租赁合同还涉及到租赁物品使用损害赔偿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