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4、如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哪些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三、如果企业只限工人每月做满最低工资就要放假,这样做合法吗?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故这种做法不合法。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以随意强行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真的碰到了这种情况,建议首先用协商的手段去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申请仲裁。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再用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


·发明专利模板被侵权怎么办?
      发明专利模板被侵权怎么办?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


·买房子需要看哪些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哪些证件(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


·交通肇事罪一般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来讲,在最后判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同时适用缓刑,这样就不用被关进监狱。那么要是构成的是交通肇事罪的话,此时判缓刑的情形都......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肇事者应向当事人做出精神上的补偿。那么2017年......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在受到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的侵害时,可以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为了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会在......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项目有哪些(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判决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


·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怎样选择离婚途径
      夫妻不管是通过协议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必不可少的就是材料的提供,当然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的材料是不同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的材......


·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写
      刑事犯罪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在审判结束时会发给刑事判决书,是对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的记录,对于被告人是有强制性的效力,刑事判决书有严格的格式,......


·做司法鉴定后怎么和解?
      一、做司法鉴定后怎么和解?司法鉴定与和解是不相关的,能不能和解要看案件的性质,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无论做不做司法鉴定都是不能和解的。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