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

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众所周知,证据有直接与间接之分,每一个间接证据均能够从不同侧面间接证明部分案件事实,各个间接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了增强或弥补间接证据的瑕疵往往需要补强证据,那么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是怎样的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什么是补强证据
  补强证据(corroboration)在英文中的意思是“确证、证实、进一步的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佐证“,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①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②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二、为什么间接证据需要补强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一个案件中的间接证据往往呈现复数性,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不同类型的法定证据或者某种类型的法定证据数量众多;其次,单个间接证据通常仅能证明部分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事实有机联系起来方能起到完整的证明作用;再次,单个间接证据在证明力上往往存在瑕疵,需要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
  三、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
  由于间接证据需要补强,则补强证据规则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补强证据后,间接证据的瑕疵得以弥补,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用于案件事实认定。通过前述介绍可以看出,证据在使用时强调关联性和逻辑性,尤其是像间接证据这种无法直接作为案件事实认定的证据类型,需要通过补强证据进行瑕疵弥补,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由此产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


·签名被伪造成借条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文
      签名被伪造成借条怎么写答辩状一)首文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


·民法典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民法典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没有见证人的录像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对于录像遗嘱的有效要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


·行政处罚立案的时效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任何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是有处罚的,行政处罚就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处罚条件之一。对于行政处罚我们需要了解的其实是有很多,行政处罚......


·支付抚养费付到几岁
      支付抚养费付到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


·2023酒驾拘留多少天,酒驾对量刑有何影响
      一般说酒驾其实都是指饮酒后驾驶,这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不太一样,后者明显是要严重的多,自然在处罚上面也就比较重。而现实中,有人问到我们酒......


·交通伤2级伤残17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伤2级伤残17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一、交通伤2级伤残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所依据的就是刑事诉讼法。一般而言,就是公安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就会派人前往现场去了解情况。在大概了解情况之后,觉得有......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


·2023年吸毒管控新政策中管控时间是多久?
      自以来,国家为有效禁毒,减少毒品供应和打击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对吸毒人员进行了管控,建立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将吸毒人员信息全部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