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06条分别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起诉、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起诉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二、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什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但对于辩护人(包括律师)、诉讼代理人能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只能是在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下,或者经过诉讼当事人事先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向司法机关提出要求本案的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正、及时审理保险纠纷案件,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一,当事人上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当事人上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即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在我国做小吃办理营业执照吗?
一、在我国做小吃办理营业执照吗需要,做生意都需要办营业执照的。需要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工商部门)。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防疫),需......
·证据保全提供担保吗
证据保全提供担保吗一、证据保全提供担保吗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分割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分割如何处理?1、夫妻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
·非法集资案件中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都是什么?
非法集资案件在社会上早就已经屡见不鲜,指的是非法募集吸收公众存款,但是针对非法集资案件的特殊性,既可以是个人进行非法集资,又可以是单位非法集......
·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在求职过程中个人的基本权益很容易再到侵犯。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
·商事留置权的概念
商事留置权的概念商事留置权,顾名思义就是在从事商业活动中的债权人享有的留置债务人动产的权利。既然是商业留置权,那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工作时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工作时,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劳动者有权主张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如果用......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一、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新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名誉权受损以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