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递交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由于房屋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故此若是房屋的所有者离世之后,并没有发现任何处置房屋的遗嘱时,是需要由法定的继承者协商处一个具体的继承方案的,协商的结果一般是由某个特定的主体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他继承人可以多分得其他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


·检察院不予批捕结果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结果是什么?检察院不予批捕结果是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


·工伤鉴定为十级赔偿多少?
      在工伤等级中,十级是最轻微的一种,一般来说,像手臂骨折就属于十级工伤。构成十级工伤,工人在治愈后还可以回到单位干活。工人拿到工伤鉴定书,没有......


·主张加班费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


·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说到行贿受贿,相信您都不陌生,其实不论是行贿还是受贿,都是会受到严惩的,所以,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一定不要铤而走险。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行......


·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
      现在人们出行就是完全机动化的,人均机动车拥有量是属于高速发达,但从大数据来看交通拥堵,出行效率,出行的风险的确实也是给您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其......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


·报工伤没有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部门一般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该认定申请中止,直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在恢复认定程序,依据责任划分确定是否......


·一、工作时在工地受伤误工费该谁出?
      一、工作时在工地受伤误工费该谁出?如果确认是工伤,误工费就应该由建筑单位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产品质量责任能怎么归责
      产品质量责任主要分为两类:生产者产品责任和销售者产品责任。1.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三个同时存在的条件:(1)、产品存在缺陷。(......


·宁波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我们对于司法鉴定应该不是很了解,司法鉴定是对于涉及诉讼中的专业问题或者专门知识的鉴别或者是给出相应的意见,这是司法鉴定。那司法鉴定不是任何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