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带什么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4)仲裁裁决书原件;(5)证明收到裁决书日期的材料;(6)仲裁协议或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主体当事人是提请仲裁机构的争议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在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新的仲裁协议对纠纷进行仲裁,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这两种方法解决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一、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开车撞死人要拘留多长37天,还要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一、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1、案件受理费;2......


·一、工伤达到几级才能享受待遇?
      一、工伤达到几级才能享受待遇?最高一级最低十级就可以享受该有的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


·怎样对共同遗嘱认定,如何认定共同遗嘱?
      实践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的,我们称之为共同遗嘱。实践中,对共同遗嘱的处理与一般遗嘱是不太一样的。而在处理之前,需要先对共同......


·孩子户口在男方可以在女方上学吗
      可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


·离婚财产过户税费有吗?
      离婚财产过户税费有吗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轻伤到检察院批捕要什么证据?
      一、轻伤到检察院批捕要什么证据?(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


·一、孩子的抚养费成年后可以追索吗?
      一、孩子的抚养费成年后可以追索吗?不能。抚养费的拖欠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为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抚养费设立的目的与价值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