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审理二审案件?

怎样审理二审案件?
  
  一次不公正的裁决判定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也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是小编第一次上刑事诉讼课老师讲的他的左右铭,至此我便刻骨铭心,作为法官一定要谨慎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这是司法是否权威公正的最为根本的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一百个人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人是形形色色的,法官虽是法官,但是他也是人,难免会有一些个人的主观观点。但是法律并非是死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二审的制度,这就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家可能对二审有所了解,但是平常接触的二审案件比较少,对其相关的规定不是很清楚,那么一般都是怎样审理二审案件的呢?
  
  怎样审理二审案件?
  
  案件经过上诉或抗诉后,第一审人民法院会将上诉状或是抗诉书及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移送给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这些卷宗材料进行总体审查,主要审查上诉或抗诉的手续是否齐全,移送的材料是否合乎要求等。
  
  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应当报送的材料不齐全,则通知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报;如果手续齐全,则开始对一审法院所做出的的判决裁定认清的事实进行全面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若是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人民法院没有变化且证据充分的,除了《刑事诉讼法》要求开庭的以外,可以不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有对应当组成合议庭的案件规定:其一是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其二是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其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是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其四是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在司法实践中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大多数,二审若是开庭审理与一审开庭程序基本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常见的七种形式涉嫌非法集资是哪些?
      企业为了扩大生产会向公众发行股票或者债券,有理财意识的公民会有选择性的投资。发行股票、债券的方式是集资行为,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非法集资的现象......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评估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评估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是有评估期限的,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后,要在30天内完成财产损失鉴定的工作。《道路交通......


·举报的违法行为和奖励标准
      举报的违法行为和奖励标准(一)举报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0元。(二)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倒签提单的性质是什么?
      倒签提单的性质是什么?由于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运用网络进行购物,这时就促进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倒签提单既是法律术语,也是物流术语。......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一)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


·被判了拒执罪可以自诉吗
      当你因为一些诉讼案件被法院依法进行裁决之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绝履行这些裁定,即犯了拒执罪,拒执罪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拘役,所以拒执罪的惩罚也是......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一、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民......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2......


·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许多单位都有员工食堂,这些食堂往往不是由单位自行经营的,单位一般会将员工食堂承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经营食堂。承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