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维权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维权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


·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特点有哪些内容?
      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特点有哪些内容?一、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特点有哪些内容?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一、醉驾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女方起诉离婚能起诉几次?
      女方起诉离婚能起诉几次?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一般情况下大多需要两次。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此时不管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对他人造成了损害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还需......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


·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


·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适用前提条件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适用前提条件有哪些?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


·夫妻离婚
      夫妻离婚,如果只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个时候必然其中一方是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在夫妻离......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


·故意伤害不认罪会怎么判?
      故意伤害不认罪会怎么判?故意伤害不认罪判刑主要是: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