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版权和署名权的关系是什么?

版权和署名权的关系是什么
  
  版权和署名权的关系是署名权属于版权的权利之一。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即便版权是归用人单位所有的,那作者也可以在作品上标自己的名字。除了署名权,对于版权所有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拥有对版权的发行权,出租权,转让权,表演权等相关财产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需要证人
      醉驾需要证人醉驾的证据是抽血化验,抓住你就会进行酒精测试,没有抓住,你走运。有没有证人只要有酒精测试、民警出具的查获证明,就可以拘留、罚款......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解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解释一、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


·商场店面交付违约怎么办
      商场店面交付违约怎么办可以起诉商场,赔偿因商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等。具体事宜,建议找律师进行咨询。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继承是否有效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继承是否有效力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继承是否有效力约定是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约定的,该约定有效力。......


·疫情信用卡还款日宽限期规定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还款日宽限期规定是什么?疫情信用卡还款日宽限期规定是并未作出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关于进一步强......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债会发生连带责任债会发生连带责任,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


·工程质量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人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的,基本都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自然委托律师有委托律师的好处,但我们提醒最好事先与律师协商约定收费问题......


·男子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男子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赔偿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起诉赔偿可以吗?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