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怎样的?

20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怎样的?1、20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支付职员20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些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3、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工龄的计算原则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单位若是经济不景气,或者是由于想要转型等需要裁员的,必须要先制定出补偿裁员职工的补偿方案,然后才可以落实裁员的工作的。对于单位将没有过错的职员开除,但是又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员是可以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
      一、未婚怀孕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吗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的话,首先应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抚养,然后在走法律程序合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无需向......


·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当事人违反我国的交通管理相关法规造成他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会由公安机关搜集相关的证据,再提......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


·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2......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一、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


·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分开吗?
      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分开吗?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分开,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


·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
      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合伙企业法解散要登报公告。具体的操作流程是: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


·醉驾酒精含量120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醉驾酒精含量120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酒精含量达到120ml的话是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