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据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分居多年丈夫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吗
      夫妻分居多年丈夫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吗一、夫妻分居多年丈夫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吗《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


·信用卡欠款3万判多少年?
      一、信用卡欠款3万判多少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法官判案的详细程序有着规定,并且规定了当事人如果在第一次得到判决之后没有达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结果就可以继续向司法机关提第二次诉......


·消费者?
      消费者有哪些基本权利一、知悉真实情况权换句话说,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购买,使用或收到的服务的真相。二、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选择自己的商品......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独生子女想要继承父母财产的话,可以提供遗嘱或者遗赠的证明来进行继承,此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


·中国刑法缓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刑法是我们的基本法律,因此是对于我们的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实际上人们对于我国刑法的规定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法中......


·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


·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那么就会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那么就会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案件作出宣判,也就是实际做出判决书。那通常交通事故法院开庭多久下判决书呢......


·在我国嫌疑人拒不认罪如何讯问
      其实现在我国司法界的很多专业的破案技术也不可能全部公开、透明的告知全体公民的,当中除了涉及到很多专业上的技术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因是不方便......


·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
      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一、不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