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

村委会有权利将征地补偿款提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立遗嘱在哪里公证
      立遗嘱在哪里公证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


·民法上的好意施惠的情况是什么?
      民法上的好意施惠的情况是什么一、民法上的好意施惠的情况是什么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婚姻法》和《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


·在我国保留劳动关系如何执行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难免会因为一些特殊的事情需要暂时的休息,需要暂时的与用人单位请长假。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自己需要长期的休息或者请假,是......


·一、转账支票兑现的结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转账支票兑现的结算方式是怎样的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称为转账支票,其只能用于转账,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转账支票的结算方式则缺乏一定的......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判几年?
      对于猎杀野生动物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


·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单位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您知道单位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吗?接下来,......


·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一),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