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软件版权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软件版权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一、软件版权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二、申请版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软件的源程序是有可能被别人复制的,故此开发者完成计算机软件后,应该尽快的申请版权来保护产权。由于版权的登记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故此对于任何的作品创作者,在提出申请时,除了需要带上版权登记需要的材料之外,还需要准备一些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离婚财产变卖征税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变卖征税吗?夫妻离婚财产变卖是要征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


·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1、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合理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


·企业倒闭补偿标准基数是多少
      企业倒闭补偿标准基数是多少?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企业间的竞争力也随之增大。不少的企业因为自身和外界的原因而倒闭,对于员工......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制定很多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那么什么是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制定很多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那么什么是绩效工资呢?企业绩效工资怎么算?绩效工资其实就是公司的一种奖励制度,也就是跟个人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在我们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时候,如果强行进行解除,就有可能会造成非法解除的现象。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离婚是孩子名下财产可以分割吗?
      离婚是孩子名下财产可以分割吗离婚的夫妻是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具体原因如下:1、所有权: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理解,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


·2023缓刑之后还需坐牢吗
      ?一、缓刑之后还需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贩毒的法律后果会是什么
      相信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对于毒品的危害基本上没有人不知道。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群出于好心,尝试吸毒,毒品一旦触碰以后将很难戒掉。因此有些人在......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在实施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之后,当事人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侵害,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遵照流程得到赔偿,在被判处承担国家赔偿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