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此时要是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重的多,到底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而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第133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刑罚为拘役加处罚金。若因醉酒驾驶而致使人员伤亡,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我国刑法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三个不同的档次,以下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三个不同量刑档次进行分析:一、发生重大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重伤一人的,即使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若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注意:此处是酒后,并不要求达到醉酒的标准,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即构成酒后驾驶。二、逃逸及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的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三、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若只是消极的不给予救助的行为,即撞伤人之后离开现场,构成交通肇事罪。若是主动将伤者置于无人救助的场景中,比如撞伤人之后,将伤者放置在一旁难以发现的草丛中,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综上,在驾驶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情况,单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情况下,最低刑罚为拘役,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15年,具体量刑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快速离婚
      怎样快速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


·审查起诉阶段报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报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基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会以邮件的形式将缴费通知发送给备案机构,按邮件中的......


·在我国一般人身保险一年缴纳多少
      现在民众都会用手头充足的资金做一些投资或者是购买一些适合自己的保险,各保险公司所推出的人身保险应该是在市场上比较热销的,因为天有不测风云的这......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离婚之后只要有孩子的一般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出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风险有哪些市场经济在运转的时候,可以有很多种方式。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可是,......


·“约定”优先
      “约定”优先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赋予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且规定了约定财产制优先适用的......


·失业保险扩大范围保障政策有哪些?
      失业保险扩大范围保障政策有哪些?一、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一、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
      ?受伤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处理?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