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男职工陪护假扣工资吗?

对于男职工陪护假扣工资吗?男员工休护理假是有可能会被扣工资的,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二、可以减发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定,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同时,法律对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数额作了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违.纪罚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综合上面所说的,男职工可以享受到护理的假期这是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扣克任何的工资还有福利的发放,但前提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时间还不上班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有权利扣假工资,这都是合理、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属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即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首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


·许多人憧憬美好的婚姻
      许多人憧憬美好的婚姻,可是一旦一段婚姻中老公出轨了面对曾经的爱人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的时候,我们该怎么结束这段婚姻又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


·在我国关于股权众筹算非法集资吗
      一旦被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得逞的话,固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甚至血本无归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是也没有必要对所有的涉及到金钱投资的事项草木皆兵。......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一、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保外就医制度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密切相关的,合同只有在已经成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的成立亦不例外。那么......


·对私闯民宅应该如何处罚
      对私闯民宅应该如何处罚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


·一、雇佣司机和车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主责任的性质。不管是人身
      一、雇佣司机和车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主责任的性质。不管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还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均为无过错......


·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
      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期多少年我国的法律规定,所有的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在检验合格以后,由相关部门审批以后才可以进行使用。工程建工以后,会递交......


·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
      一、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