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离婚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不予立案的,要视不予立案的原因来确定如何处理:1、如果是因起诉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应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2、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经起诉过离婚,之后又撤诉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按规定应该在六个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诉。3、如果是在女方怀孕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的,按规定男方是不能起诉要求离婚的。4、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上级法院撤销该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责令下级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法院处理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据、证人信息。第二步,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这就包括了审理之前做好准备、进行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查阶段,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的相关材料并且进行调查和证据的收集。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要开庭审理,进行询问和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能和好的,法院就会将协议记录存档,但一般不会发放调解书。如果达成离婚协议,则发放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第三步,进行最终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结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也会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法院宣判的时候都是公开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会在十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是在宣判后发放判决书。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对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如果要走诉讼的流程那么就需要先进行起诉才能确定法院是否受理,如果法院不给予立案的话,那么就要确定是什么原因,再来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解决,只有当事人符合立案的条件,那么法院才会给予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改学籍上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改学籍上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法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能依法变更。《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职工要是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此时可能会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对劳动能力作出鉴定,确定丧失的情况才好作出赔偿。但不是任何......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工业生产领域和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者人身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知......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有哪些相关内容?行政诉讼的定义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而无论是一般......


·取保候审银行卡能用吗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银行卡的,这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使用银行卡是民事行为,取保候审没有剥夺这个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房子办了不动产证能买卖吗?
      房子办了不动产证能买卖吗?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


·保释金可以取回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就可以领取保证金:(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一、盗窃金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一般是盗窃金额达1000元到3000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一、醉驾从轻处罚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一、醉驾从轻处罚缓刑的情形是什么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既往驾驶记录良......


·男的提出离婚孩子谁要抚养权
      男的提出离婚孩子谁要抚养权一、男的提出离婚孩子谁要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实践中,根据双方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而法院处理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一般按夫妻的约定,协商不成的,那么婚后买房写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