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和抚养权归属和谁先提出离婚的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法院判决抚养权的依据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国家法律制度从未规定过,谁先提出来离婚谁就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也不应该联系到一起,但是,对于大于两周岁的孩子,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确定下来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一、缓刑考验期满是什么意思?缓刑考验期满的意思就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结束。《中华人民共......


·办临时身份证要多长时间
      通常情况下办理当时即可拿到,一般不超过三日。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但延长的时间不......


·撤销权诉讼费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多少?一、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有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有哪些?为保护弱势一方,相关法律法规中有规定,抗辩权权利人可以拒绝相关当事人的请求权,即在一定的时效范围内,可以拒绝履行偿......


·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可以的,但前提是侄女的父母被剥夺了监护人资格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_民事诉......


·疫情如何推迟还信用卡?
      疫情如何推迟还信用卡?疫情推迟还信用卡可以通过询问相关的金融机构来领取申请表,然后填写这个申请表,再次的交给这个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进行审核,......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


·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一、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


·征收计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中国的人口基数膨胀,国家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一般规定一对夫妻只能生一到两个孩子,如果超生了,就要征收计生社会抚养费。至于计生社会抚养费的征......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可以,中院是有管辖发明专利的权力的,专利案件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案件的权限及分工。根据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