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一、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有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哪些债务不受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对于债权人来讲,最好是谁借钱就签上谁的名字,如果债权人也知道当事人借钱的原因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当事人写老婆的名字也没什么问题,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不是说借条上写了谁的名字,谁就得还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
      我们都知道,在进入企业工作时会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续签或者不续签。如果决定要续签,那么我们一定有......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虚假诉讼罪侦查机关是哪个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新增的罪名,一般只会发生在民事诉讼当中,要是在刑事诉讼中有虚假诉讼的行为,那也有可能认定为犯罪,但却不会是虚假诉......


·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相对的在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时候,自然数额就不能固定不变,否则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学习。那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


·哄抬物价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囤积物资,哄抬物价,造成物资价格不正常上涨的,将会按照《刑法》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认定。《刑法》第二......


·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怎么办
      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怎么办认为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盗版的法律风险
      生产、使用、传播盗版软件的个人、公司、组织都有可能被告侵权。对于生产传播商,以番茄花园的案例和微软近年的打击盗版活动作为参考学习。用户方面,......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


·处理医疗事故有几种方式
      处理医疗事故有几种方式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


·没有收入离婚支付抚养费吗?
      现代社会,夫妻离婚的情况很普遍,离婚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孩子抚养。对于离婚的父母来说,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因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变化。通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