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房子作为不动产资产一直是倍受欢迎的投资类型,房屋买卖热度持久不下,房屋买卖新政策也一直是人们热议关注的话题,对于如此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出关于房屋买卖新政策来呈现给您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新政策规定
  
  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二、房屋买卖新政策细则
  
  1、2016年,房屋买卖新政策出台后,办房产证时需缴纳契税,首套房90㎡以下总房款1%,90㎡ (含)以上至140㎡缴纳总房款的2%,140㎡(含)以上缴纳总房款的4%,二套房一律按照4%缴纳。维修基金费用:总建筑层数6层及以下65元/平米;7-17层92元/平米;18层及以上104元/平米。交房时根据实测面积办理,面积多退少补。
  
  2、2016年,房屋买卖新政策出台后,缴纳定金当日起5日内签约(以不同楼盘约定的日期为准),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申请,逾期按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
  
  3、2016年,房屋买卖新政策出台后,办理按揭需准备:所有产权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借款人必须征信良好;提供贷款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付款发票,结婚证(无结婚证,需民政局提供的单身证明),收入证明 (如银行需要,需提供流水单或者资产证明),办理公积金需要提供公积金缴存单。
  
  4、2016年,房屋买卖新政策出台后,各楼公摊的分配原则及公摊面积说明:通常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具体分摊面积以每栋公示文件为准)。
  
  5、2016年,房屋买卖新政策出台后,购房贷款政策明细:首套房首付款三成,贷款上限七成,贷款上限30年;二套房首付款至少四成,贷款上限30年,具体执行以银行政策为准。支持以下两种购买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由上文来看,房屋买卖新政策还是相当多的,尤其是契税方面改动较大,希望在看了我们整理的上文后,您对房屋买卖了解更多,并帮您实际应用到生活中。同时,因为新政策中设计内容较多,某些计算较为复杂,您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


·绑架案的辩护意见书怎么写?
      绑架案的辩护意见书怎么写?一、绑架案的辩护意见书怎么写?绑架案的辩护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安徽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


·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一、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


·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哪些情形
      在驾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这些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哪些情形呢?作为一个驾驶员或车主我们应该知道这其中的责任划......


·治安管理处罚法种类包括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有:(一)警告。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二)罚款。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三)行政拘留。在短期内......


·怎么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
      有人问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吗?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但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


·打人不赔偿会怎么处理
      打人不赔偿会怎么处理1、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3、对方打你的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


·关于起诉离婚了多久开庭?
      结婚是双方爱情的延续,但是结婚之后,涉及到双方的家庭,并且结婚之后,生活的琐碎,困扰双方,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宣告双方结束。离婚......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


·劳动合同法加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日常工作中加班是一个难以避免的事情,加班必然会涉及到加班费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的认定及加班费的发放的规定,才能......


·一、合同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合同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