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即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的一个案子,因超过仲裁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3、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书的送达有几种?
      民事诉讼书的送达有几种?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五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夫妻俩常常忙着工作,而忽略了彼此之间的感受,造成了离婚现象的普遍。当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


·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价值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


·当事人如何申请司法救助?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是对自己和对他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交通安全,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我国法......


·盗墓二级文物判多少年?
      盗墓二级文物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掘古墓葬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妻去法院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说到去法院离婚,很多人自然而然会想到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是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而去法院则多数都是诉讼离婚。那去法院可以协......


·隐名股东负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隐名股东负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


·如果一个家庭中妻子根本不进行相应的监护义务
      如果一个家庭中妻子根本不进行相应的监护义务,法律将给予丈夫一定的保护。所以当老婆不认真帮助家庭,反而将一切权利赖给另一个监护人,这样监护人可......


·离职后公司用绩效扣工资可以吗?
      离职后公司用绩效扣工资可以吗?答案肯定是不行。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需要双方协商,或者劳动仲裁与诉讼来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