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


·关于工伤鉴定的后果是怎样的
      因公负伤并且在病情相对稳定以后,是否因为工伤的情况影响到了自己的劳动能力,相信这一点员工本人是最有感觉的。如果认为工伤在某些程度上影响了自己......


·检察院接到案子多长期限决定批捕?
      一、检察院接到案子多长期限决定批捕?按照《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


·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几年?
      一、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几年?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只要机动车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除有民事赔偿外,还将负刑事责任。在新交......


·一、没有结婚同居能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同居能退彩礼吗?是可以要求退回的;没有结婚,双方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双方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


·烧人民币怎么判刑
      不会被判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该怎么做 近年来我国对于法律这块可谓是不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该怎么做近年来我国对于法律这块可谓是不断修改加强,很多的不足的地方都已经得到了比较详细的修改。就拿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来做......


·派出所行政处罚多少钱100元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做错了事就要接受相对应的惩罚。比如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你犯了事,相对应的行政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你做出判决。有可能是拘留或者是交......


·如何避免装修签订合同后加价?
      如何避免装修签订合同后加价?装修签订合同后加价怎么办?当消费者花了大量的金钱购置房屋,紧接着他们就要面临一个更为头疼的问题---装修。在没有装修......


·股票和债券的不同在于什么地方
      股票和债券的不同在于什么地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