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事故结果没有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程度,是不需要坐牢的;

如果事故结果没有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程度,是不需要坐牢的;
  
  如果对方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赔偿,你现在赔偿不起,只要对方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你以后只要具有赔偿的条件,法院都会要求你赔偿的;
  
  但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银行信用受到影响,如果有能力,但转移隐匿财产,让自己看上去无力,则属于妨碍执行,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交通事故中车祸需要赔偿的范围: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准确数额要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当地相关标准具体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的中断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一、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如何避开个人债务的纠纷
      在现代社会中,对于个人债务纠纷,我们并不少见,但是我相信作为正常人,我们都不希望自己遇到个人债务纠纷,所以为了达成我们的愿望,我们有必要学会......


·夫妻要怎样才能顺利离婚
      婚姻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要离婚的话,很难顺顺利利,那夫妻要怎样才能顺利离婚?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很特殊的情形,就是配偶是精神病人、植物人的......


·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吗?
      一、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吗?固定资产建设股东会决议可以临时召开,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


·从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主犯和从犯的区别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中对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规定,要是被认定为从犯的话,那此时作出的处罚是会比主犯轻,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很有必要聘请律师来进行辩护,争取......


·欠钱不还人找不着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找不着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


·交通出行安全是首位的,毕竟谁也不希望发生事故。可是天有不测风
      交通出行安全是首位的,毕竟谁也不希望发生事故。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涉及伤人,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交通事故伤人没有处理有......


·在有空闲的房屋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闲房屋的,主
      在有空闲的房屋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闲房屋的,主要就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需要注意,就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租......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上市公司并购保密协议甲方: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地址: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