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该如何办

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该如何办
  
  一、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该如何办
  
  1、如果是商业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对方不退保证金,则你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能收取保证金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②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④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租合同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些租房的人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经历,在租房时交了押金,但是到期不租房子,房东却不退押金,如果遇到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呢?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首先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不单独做帐务处理,但是在报表附注当......


·车辆违停被拖走需要本人去处理吗?
      交通违法处罚要求是本人携带行驶证和本人驾照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涉及扣分的违章必须本人去,不扣分的一般在网上自助处理栏目就可解决,只要违章罚单开......


·医患行政调解的原则
      医患行政调解的原则和方式我国现推出城镇医疗保险,为解决人民看病难、看病贵这一问题。但是在看病期间免不了会发生医患纠纷事故,那么若发生此类事......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需要遵守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受理结果的流程......


·合同原则具体包括了哪些
      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


·寻衅滋事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视情况而定。寻衅滋事如果只是接受拘留的行政处罚就不构成犯罪,也就没有案底;如果寻衅滋事的行为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标准,要到法院......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采伐林木的,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嫌犯滥伐林木罪。此时需要区分一般的滥伐林木行为与滥伐林木罪......


·你知道在新婚姻法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女性在生活上,在社会上和婚姻上,一般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比较容易受到侵害。在《民......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有哪些?1、法定性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


·旅游合同变更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旅游合同变更需要遵循哪些原则1、旅游合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必须合法,合同变更内容同样必须合法。2、旅游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