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当事人申请办证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办理公证一般亲自到公证处,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或因其它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但办理委托公证,婚姻财产的公证以及遗嘱公证等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公证。
  
  2、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由值班人员接待并负责办理。
  
  3、当事人按公证员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交齐全(不齐全的应补交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员予以受理。
  
  5、公证申请受理后,当事人持公证员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本处财务室缴纳公证费。
  
  6、公证员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调查取证,认真审查,制作谈话笔录、草拟公证词。并送达负责人核稿、签发。
  
  7、经签发的公证书送交打印、翻译、校对、粘贴、盖章,制作完毕后送达当事人。
  
  8、公证事项办结后,公证员将案卷装订归档交档案室。
  
  办理公证手续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还要根据具体申请的公证事项而定。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要由本人亲自办理,而不能由他人代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办理公证,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由他(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办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一方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侵权人受伤的,夫妻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侵权行为之债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应当从侵权行为的利益指向出发。如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


·醉驾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醉驾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


·行政行为中止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行为中止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制度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兴起的财务管理方法,他的目的在于减少能源成本,我国有非常详尽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用来约束这个新型......


·土地使用证永久和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永久和划拨是什么意思?一、土地使用证永久和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


·分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分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分房多数情况下是出现在父母子女之间,一般在子女长大成家之后,可能父母就会做主对房屋作出分割,这样也是避免日后兄弟姐妹......


·犯罪中止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中止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打离婚官司的话,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获得不利的判决。那么您知道离婚需要准备哪些......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
      在经营管理,任职等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若是合同不小心丢失,或是其他人获得了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相同吗?一般来说合同......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的有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的有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


·在我国什么是普通职务作品
      在我国什么是普通职务作品1、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指的就是公民在作为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单位的时候,自己创作的作品。对于职务作品一般的来讲,职务作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