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侦查阶段羁押37天没有批捕怎么办

一、侦查阶段羁押37天没有批捕怎么办?
  
  侦查阶段羁押37天没有批捕的话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没有羁押犯罪嫌疑人之前,国家法律制度当中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并未进行任何的限制,但在已经采取了羁押措施的情况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有时间上的限制,超过法定期限的就得解除羁押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新股申购条件是什么?
      新股申购条件是什么?很多的股民都是只为了追求利益而忘记了要理性对待股票市场,但也有的股民为了使自己的本金面临风险而选择了申购新股,因为新股没......


·商标撤三复审答辩补充理由怎么写?
      商标撤三,全称是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顾名思义,在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利对他人闲置不使用的商标进行撤销申请。一、......


·一、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赔偿属于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保险赔偿属于遗产吗?保险赔偿属于遗产,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保险金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給予被......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如何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
      如何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一、如何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用他项权证换回房产证的流程是:在业主住房贷款还清后,带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以及贷款......


·醉酒后打架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醉酒后打架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醉酒打人情节较轻不足......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


·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因为矛盾或者纠纷伤害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伤害他人又分为过失和故意,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出于故意的话,那么一般就......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近几年我国城市和农村都在加大建设,一方面新建了很多公用设施,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废旧设施、房屋等进行了拆迁......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


·一般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在提供了认定材料之后,自然需要给时间给工作人员,让其可以根据提供的材料做出专业的认定,意味着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不是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