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公安机关传唤还能调解吗?

被公安机关传唤还能调解吗?被公安机关传唤还能调解,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有可以和解的条件和不可以和解的情况,以下为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二、刑事传唤不到会怎样?根据身份、案情不同,接到刑事传唤通知后不到案的行为,将导致以下后果:1.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2.缺席判决。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3.拘传。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传。4.逮捕。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任何公民都有接受传唤的义务,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只要检察院或者是法院还没有对案件进行宣判,那么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但是和解解除的是民事纠纷,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任何已经和解的刑事案件,最后犯罪行为人受到的处罚会相应减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婚我不告要不要坐牢?
      重婚不告要不要坐牢?重婚不告不坐牢,重婚罪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如果没有提起诉讼,那么相关的机关不会追究责任,重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在与一方......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


·根据诉讼费算标的额如何计算?
      根据诉讼费算标的额如何计算?根据诉讼费算标的额如何计算?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


·新婚姻法 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新婚姻法婚后首付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在结婚时应事先约定什么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确定具体的房产份额,婚后增加对方的名字......


·50年土地使用权建民宅原因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房子这一块是有着房屋使用期限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对于土地使用权,我们国家的规定是有很多的,其中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有不同......


·在我国婚姻无效撤销是否一样
      在我国,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法院是会对婚姻关系宣告无效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某些特定情景下结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自己的......


·正式入职试用期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企业招收新的职工可以进行试用期的约定。这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的用人风险。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于正式入......


·酒店辞职书如何写 一、酒店辞职书如何写 酒店辞职信范文(
      酒店辞职书如何写一、酒店辞职书如何写酒店辞职信范文(一)?尊敬的___:在酒店工作了三年的我对酒店有着一种格外亲切的感觉。我的第一份工作是......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托运人应按承运人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


·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死者若未留下遗嘱明确说明继承人是谁,就要遵循法定继承。那么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哪些?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需要什么?什么情况下第一顺......


·有一家上市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一家上市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