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有既遂未遂吗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有既遂未遂吗?帮助犯有既遂未遂,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帮助犯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属于犯罪既遂。二、对帮助犯应该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4、刑事责任不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我国对于帮助犯的定义是从犯。对于所谓的帮助犯来讲,比如是帮助当事人放风的,在放风的过程当中被公安机关给抓获了的就属于犯罪未遂。帮助犯的既遂未遂不一定和犯罪行为的最终结果有关,只看当事人是否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江苏醉驾最新规定都?
      一、江苏醉驾最新规定都有哪些1.对经酒精呼气测试,酒精量达到醉酒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应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口罩卖多少钱一个算哄抬物价
      对于口罩卖多少钱一个属于哄抬高价,我国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那些行为属于哄抬高价。1.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


·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养猪场雇佣劳动合同范本具体如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细节的项目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细节的项目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细节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


·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普通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


·注册资本等于所有者权益吗 一、注册资本等于所有者权益吗?
      注册资本等于所有者权益吗一、注册资本等于所有者权益吗?不是,所有者权益,即企业的净资产。其下包括的项目如下:1、实收资本(或称:股本)——......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


·出境入境管理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是?
      一、出境入境管理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辖区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


·职务发明与权利归属有哪些不同
      职务发明与权利归属有哪些不同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的本质区别是权利归属不同。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基本上属于单位,但也可以是发明人与单位共有。发明......


·无证驾驶是不是属于危险驾驶罪?
      无证驾驶不属于危险驾驶罪。无证驾驶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一般给予罚款和记分的处罚。危险驾驶罪是犯罪行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普遍关系,大多数人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都存在于劳动关系之中。在劳动关系中,雇佣者与被雇佣者通过签订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