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明专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 一、发明专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

发明专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
  
  一、发明专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
  
  1、独占权。
  
  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的保护期是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 年。从申请日起开始计.
  
  1、发明专 利 —— 20年
  
  2、实用新型 —— 10年
  
  3、外观设计 —— 10年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三、专利保护期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1、保护期届满;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四、申请专利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应提交文件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其文件。
  
  2、受理: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专利申请文件发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给予专利申请号,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违反律要求情形给予受理
  
  3、初步审查:专利局收申请文件首先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申请要根据通知进行修补或陈述意见。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进入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若符合专利要求自申请起满十八月即行公布,专利局根据申请请求早公布其申请
  
  5、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根据申请随提请求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期间没提请求,该申请即视撤由于抗力或其理由没及提请求具证明再提请求,专利局认必要时候自行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需要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6、授权:审查最终合格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表明同意授权。收到授权通知书后,申请人进行授权登记后,专利授权公告生效,拿到专利证书。
  
  专利的独占权、许可权和转让权都属于财产权,此外还有专利的人身权,就是发明人自己能够在发明物上标注自己的名字,专利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继承和赠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八方法快速识别真假产权证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二......


·一、调动岗位是否征得员工同意?
      一、调动岗位是否征得员工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


·一、如果丈夫赌博欠债妻子用承担债务吗?
      一、如果丈夫赌博欠债妻子用承担债务吗我国新《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包括哪些?1、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基本工资一......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然而此时如果职工对事故不服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通常是会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不过,有些情况下......


·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可以的。判缓刑的,大多数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


·自愿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一、协议书种类买卖协议书范本,就业协议书范本,承揽协议书范本,赠与协议书范本,借款协议书范本,租赁协议书范本,融资租赁协......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的重点内容有哪些??根据送审稿的定义,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行为有四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或者使......


·伤残鉴定费承担主体是谁?
      ?1、用人单位承担初次伤残鉴定费用;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


·如果犯罪中止无罪释放吗?
      如果犯罪中止无罪释放吗?不会。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


·违约金惩罚性或赔偿性有何区别?
      一、违约金惩罚性或赔偿性有何区别?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区分方法如下: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