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正当防卫和斗殴的区别都有哪些
      正当防卫主要是对他人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这点与紧急避险中的防卫不同。但这也还是会出现双方当事人相互斗殴的情况,因而也让部分人分不清楚正当防卫......


·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有哪些?
      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有哪些?1.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担保标的物上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情形。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表现为:(1)在同一动产上先......


·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解雇职......


·职务侵占33万后还清判几年
      33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数额巨大的,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职务侵......


·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一、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征地程序和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征地程序和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一、农村征地拆迁程序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
      贩毒累犯认定会怎么判刑?《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上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


·一、离婚案牵涉财产起诉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离婚案牵涉财产起诉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