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发行,总共发行五千册,那么侵权赔偿额是书的单价乘发行数量5000册减去合理的费用印刷、发行及给发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权所得了。3、法定赔偿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由此可见,本人的著作权受到侵犯以后,如果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在起诉之前就应该收集给自身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或者向法院提供对方因侵权而获得的违法所得,由法院确定赔偿标准的话,就只能由法官根据侵权情节自由裁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


·开庭的时候需要笔迹鉴定吗
      一、开庭的时候需要笔迹鉴定吗开庭前笔迹鉴定是必要的,这一动作可以保证案件中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事人要求做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满前......


·柳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柳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一、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
      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一、到法院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


·17岁故意杀2人怎么判
      涉嫌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七周岁需要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当时应当......


·一、居民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
      一、居民租房纠纷可以报警吗?居民租房纠纷,是可以报警的,涉及到民事侵权行为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房纠纷......


·房屋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房屋租赁关系当中,一方作为承租人,而另一方则作为出租人。双方的身份地位不同,那么在租赁关系当中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和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是不......


·刑事案件中刑事裁定能否抗诉
      一、刑事案件中刑事裁定能否抗诉?刑事裁定也是可以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


·一、对西安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一、对西安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在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开发商都会进行招标,那么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对这方面的知识......


·工伤鉴定之后下步干嘛?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工伤过程中应保护好自己的基本权益。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会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保险部门也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